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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发布

2014年香港DHL渠道相关附加费用更改通知【2014(客)字第003号】

尊敬的客户,您好!   
接香港DHL通知,自2014年1月1日起,附加费用调整如下:

一、更改地址手续费用

地址更改将会征收更改派送地址手续费RMB80/票(不需加燃油附加费),更改地址附加费适用于如下情况:

1.收件人地址的城市、邮编、国家或详细地址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,造成货件未能成功派送。
2.收件人已搬离运单上的派送地址、收件人已离开所在的酒店 ,造成货件未能成功派送。
3. 收件人已从运单上收件公司离职,而此公司拒绝签收货件 。

发货人寄运货物前,必须严格审核收件人地址是否正确及完整,否则产生改派地址手续费及改派地址运费(如有)将由发货人承担。

二、关税预付手续费 

发货人预付关税(DDP)及第三方帐号支付关税的手续费调整为96RMB/票 

三、超长/超重货件附加费 

所有单件实重超过70KG(不含70KG)或材积尺寸长、高、宽任何一边超长120CM的货件,香港DHL将征收超重、超长操作费RMB200/票,另加当月燃油附加费【200RMB+(200RMB*当月燃油)】/票

四、特殊处理费

以下情况的货件,将加收特殊处理费【200RMB+(200RMB*当月燃油)】/票:

1:除发货人特殊指示外,外箱上注明标志/文字提示不可叠放的货物(“请勿叠放”,“Do not stack / No Stack ”)

2:外包装(或裸包等)不能承受堆叠其他货物,形状或货板上的货件阻碍第二个货板或其他非货板运件安全叠放者。

注:超长/超重附加费及特殊处理费不会重复加收,如货物同时存在2者之一或以上,只加收一次附加费用【200RMB+(200RMB*当月燃油)】/票 。

请各代理知悉,并相互转告

深圳市伟航运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2014-01-09